为前往美国的免签证国游客推出的出发前授权项目

 
从2009年1月12日起,前往美国的免签证国游客将需要通过电子旅行授权系统(ESTA)获取出发前授权。

引入ESTA之后,免签证项目参与国公民去往美国时无需再填写表格来提供个人基本资料、旅行和合格信息,而仅需在去往美国前通过ESTA提交上述材料。ESTA将会立即就您的申请作出核定,或最晚于72小时内给您回复。因此建议免签证项目参与国公民在计划去美国之前尽早申请。

资料一经核准,ESTA申请即刻生效,有效期至多两年或直至护照失效(先者为准)。授权多次入境美国有效。

/无人陪伴的儿童(不论年龄大小),同样需要取得一份独立的ESTA授权。

系统生效后,未能获得ESTA授权的免签证项目参与国公民可能会被拒绝登机、推迟登机或在美国入境口岸被拒入境。

以下国家的公民目前可以免签入境美国: 安道尔、澳大利亚、奥地利、比利时、文莱、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冰岛、爱尔兰、意大利、日本、列支敦士登、卢森堡、摩纳哥、荷兰、新西兰、挪威、葡萄牙、新加坡、斯洛文尼亚、西班牙、瑞典、瑞士和英国。

美国当局已开始通过ESAT网站(https://esta.cbp.dhs.gov)接受自主申请。

尽管如此,在20091ESTA强制实行之前,前往美国的免签证项目参与国游客仍需填写I-94 and I-94W forms表格,以供境口岸出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