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李载运之相关权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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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运送行李的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损坏或遗失,除非您曾对所携带物品的高额价值提出申报,并已支付保障运送此类高价物品的相关费用,否则新加坡航空公司仅能就符合现行航空法*规定的应负权责范围内,提供有限额度的损失赔偿。
除此之外,对于下列状况,新加坡航空公司将不接受申报理赔:

1. 由于下列状况所引起的损坏或遗失:
  • 磨损或撕裂 - 在运送行李的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割伤、刮伤、磨损或凹陷。
  • 因过量、不当的包装方式或置放于不当的容器中所引起的损坏。
  • 以限制放行托运行李牌 “Limited Release Tag” 接受的行李,其中包括了因为不 符各地机场安检规定所被查扣或没收的物品。


2. 由于下列状况所引起的损坏或遗失:
  • 携带易碎或易腐败物品。
  • 携带高额价值物品如现金、珠宝、贵重金属、银器、古董、传家宝物、债券、手提电脑及其它电子制品、商业文件、护照、个人证件、样品及药物。

* 有关应负权责的有限行李额度损失赔偿,系根据华沙公约及蒙特娄公约所制定的规范及新加坡航空公司有关行李承载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