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身行李中的液體、氣霧劑和膠狀物之限制

 

對乘客的一般性建議
由國際民航組織(ICAO)針對隨身行李中的液體、氣霧劑和膠狀物所設立的新法規,各國已經力行實施這些限制。

液體、氣霧劑和膠狀物的規定涵蓋如下:
  • 所有液體物品,包括飲料、湯品及糖漿
  • 膠狀物品,包括髮膠及沐浴精
  • 糊狀物品,包括牙膏
  • 乳液、化妝水及油類物品
  • 盛裝在壓力容器中的物品,包括香水、刮鬍膏和氣霧劑
  • 睫毛膏/油
  • 液體-固體混合品
  • 其他任何相似的項目
注意:上述項目為一些常見的舉例並不是完全的。

特殊規定:
  • 上述之各項目,如果以容器裝妥且每樣不超過100毫升,是允許放入隨身手提行李當中。
  • 這些容器需以透明、附有拉鏈的塑膠袋妥善裝載。塑膠袋的數量不可超過一升。
  • 每位乘客只允許攜帶一個類此的塑膠袋。
  • 於檢查行李站,這些塑膠袋必須與隨身手提行李分開並且出示給安檢人員以進行個別的X光檢查。


醫藥品及特殊食物需用品,包括嬰兒配方食品:
  • 允許放入隨身手提行李
  • 於檢查行李站,必須與隨身手提行李分開並且向安檢人員申報;必要時需作額外的安全檢查
  • 攜帶處方藥品的搭機旅客需備有名字相符的身份證明文件(例如身分證、醫生證明)

有些國家已將這些限制放入起飛及抵達的航班。因此可能影響您在免稅商店購買之物品是否可以攜帶登機。建議旅客,在您購買之前,需與免稅商店人員洽詢相關事宜。

於登機門的安檢處發現任何過多的液體、氣霧劑和膠狀物之項目將無法接受以貨運方式辦理登機。



從沙烏地阿拉伯起飛的航班(從2009年1月12日開始)
2009年1月12日開始對於手提行李所攜帶的液體、液化氣體及膠狀物品將實施新的限制規則。這些限制將適用於從沙烏地阿拉伯起飛的旅客。請依據個別規定攜帶您的行李以避免不必要的問題。

特殊規定:
  • 液體、膠狀物品及液化氣體,如果以容器裝妥且每樣不超過100毫升,是允許放入隨身手提行李當中。
  • 這些容器需以透明、附有拉鏈的塑膠袋妥善裝載。塑膠袋的數量不可超過一公升。
  • 每位乘客只允許攜帶一個類此的塑膠袋。
  • 於檢查行李站,這些塑膠袋必須與隨身手提行李分開並且出示給安檢人員以進行個別的X光檢查。

             任何項目若無採用附有拉鏈裝載一公升內的塑膠袋將無法通過安檢站。

醫藥品及特殊食物需用品,包括嬰兒配方食品:

  • 允許放入隨身手提行李
  • 可能需做額外的安全檢查
  • 攜帶處方藥品的搭機旅客需備有名字相符的身份證明文件(例如身分證、醫生證明)

免稅商店購買之物品:

  • 僅限於起飛當天於免稅商店所購得的液體、液化氣體及膠狀物品登機。
  • 這些物品必須於沙烏地阿拉伯機場登機證驗證後或登機任何航班,方得以購買。
  • 這些物品需以透明、附有拉鏈的塑膠袋妥善裝載。附有日期及購買地點的銷售收據必須置入袋中。
  • 裝載這些物品的塑膠袋必須抵達最後目的地才可以打開。
  • 對於前往澳洲及美國的旅客,在購買之前,建議與免稅商店人員洽詢。


從阿布達比起飛的航班(從2007年11月01日開始)
2007年11月01日開始對於手提行李所攜帶的液體、液化氣體及膠狀物品將實施新的限制規則。依據國際民航組織所設立的新法規而更動。這些限制將適用於從阿布達比起飛的旅客。請依據個別規定攜帶您的行李以避免不必要的問題。

特殊規定:
  • 液體、膠狀物品及液化氣體,如果以容器裝妥且每樣不超過100毫升,是允許放入隨身手提行李當中。
  • 這些容器需以透明、附有拉鏈的塑膠袋妥善裝載。塑膠袋的數量不可超過一公升。
  • 每位乘客只允許攜帶一個類此的塑膠袋。
  • 於檢查行李站,這些塑膠袋必須與隨身手提行李分開並且出示給安檢人員以進行個別的X光檢查。

             任何項目若無採用附有拉鏈裝載一公升內的塑膠袋將無法通過安檢站。

醫藥品及特殊食物需用品,包括嬰兒配方食品:

  • 允許放入隨身手提行李
  • 可能需做額外的安全檢查
  • 攜帶處方藥品的搭機旅客需備有名字相符的身份證明文件(例如身分證、醫生證明)

免稅商店購買之物品:

  • 僅限於起飛當天於免稅商店所購得的液體、液化氣體及膠狀物品登機。
  • 這些物品必須於阿布達比機場登機證驗證後或登機任何航班,方得以購買。
  • 這些物品需以透明、附有拉鏈的塑膠袋妥善裝載。附有日期及購買地點的銷售收據必須置入袋中。
  • 裝載這些物品的塑膠袋必須抵達最後目的地才可以打開。
  • 對於前往澳洲及美國的旅客,在購買之前,建議與免稅商店人員洽詢。

對於在阿布達比更多相關限制的資料,請按此



從菲律賓起飛的航班(從2007年8月01日開始)
根據2007年8月01日開始生效對於手提行李的新規定。相關規定涵蓋所有液體、液化氣體及膠狀物品。同時將會影響從所有菲律賓機場起飛的國際航班之旅客。請依據個別規定攜帶您的行李以避免不必要的問題。

特殊規定:
  • 液體、膠狀物品及液化氣體,如果以容器裝妥且每樣不超過100毫升,是允許放入隨身手提行李當中。
  • 這些容器需以透明、附有拉鏈的塑膠袋妥善裝載。塑膠袋的數量不可超過一公升。
  • 每位乘客只允許攜帶一個類此的塑膠袋。
  • 於檢查行李站,這些塑膠袋必須與隨身手提行李分開並且出示給安檢人員以進行個別的X光檢查。

             任何項目若無採用附有拉鏈裝載一公升內的塑膠袋將無法通過安檢站。

醫藥品及特殊食物需用品,包括嬰兒配方食品:

  • 允許放入隨身手提行李
  • 可能需做額外的安全檢查
  • 攜帶處方藥品的搭機旅客需備有名字相符的身份證明文件(例如身分證、醫生證明)

免稅商店購買之物品:

  • 僅限於起飛當天於免稅商店所購得的液體、液化氣體及膠狀物品登機。
  • 這些物品必須於菲律賓機場登機證驗證後或登機任何航班,方得以購買。
  • 這些物品需以透明、附有拉鏈的塑膠袋妥善裝載。附有日期及購買地點的銷售收據必須置入袋中。
  • 裝載這些物品的塑膠袋必須抵達最後目的地才可以打開。
  • 在菲律賓機場轉機的乘客被忠告不得從不屬於菲律賓的機場購買液體或膠狀物品、免稅商品或其他項目。購買類似貨品可能於安檢站被沒收。
  • 對於前往澳洲及美國的旅客,在購買之前,建議與免稅商店人員洽詢。

對於最新資訊,請與當地菲律賓機場或國家相關部門聯絡。



從杜拜起飛的航班(從2007年6月17日開始)
2007年6月17日開始對於手提行李所攜帶的液體、液化氣體及膠狀物品將實施新的限制規則。依據國際民航組織所設立的新法規而更動。這些限制將適用於從杜拜起飛的旅客。請依據個別規定攜帶您的行李以避免不必要的問題。

特殊規定:
  • 液體、膠狀物品及液化氣體,如果以容器裝妥且每樣不超過100毫升,是允許放入隨身手提行李當中。
  • 這些容器需以透明、附有拉鏈的塑膠袋妥善裝載。塑膠袋的數量不可超過一公升。
  • 每位乘客只允許攜帶一個類此的塑膠袋。
  • 於檢查行李站,這些塑膠袋必須與隨身手提行李分開並且出示給安檢人員以進行個別的X光檢查。

             任何項目若無採用附有拉鏈裝載一公升內的塑膠袋將無法通過安檢站。

醫藥品及特殊食物需用品,包括嬰兒配方食品:

  • 允許放入隨身手提行李
  • 可能需做額外的安全檢查
  • 攜帶處方藥品的搭機旅客需備有名字相符的身份證明文件(例如身分證、醫生證明)

免稅商店購買之物品:

  • 僅限於起飛當天於免稅商店所購得的液體、液化氣體及膠狀物品登機。
  • 這些物品必須於杜拜機場登機證驗證後或登機任何航班,方得以購買。
  • 這些物品需以透明、附有拉鏈的塑膠袋妥善裝載。附有日期及購買地點的銷售收據必須置入袋中。
  • 裝載這些物品的塑膠袋必須抵達最後目的地才可以打開。
  • 在杜拜機場轉機的乘客被忠告不得從不屬於杜拜的機場購買液體或膠狀物品、免稅商品或其他項目。購買類似貨品可能於安檢站被沒收。
  • 對於前往澳洲及美國的旅客,在購買之前,建議與免稅商店人員洽詢。

對於最新資訊,請與當地杜拜機場或國家相關部門聯絡。

欲知更多相關限制的資料,請按此



從南非起飛的航班(從2007年6月01日開始)
2007年6月01日開始對於手提行李所攜帶的液體、液化氣體及膠狀物品將實施新的限制規則。依據國際民航組織所設立的新法規而更動。這些限制將適用於從南非起飛的旅客。請依據個別規定攜帶您的行李以避免不必要的問題。

特殊規定:
  • 液體、膠狀物品及液化氣體,如果以容器裝妥且每樣不超過100毫升,是允許放入隨身手提行李當中。
  • 這些容器需以透明、附有拉鏈的塑膠袋妥善裝載。塑膠袋的數量不可超過一公升。
  • 每位乘客只允許攜帶一個類此的塑膠袋。
  • 於檢查行李站,這些塑膠袋必須與隨身手提行李分開並且出示給安檢人員以進行個別的X光檢查。

             任何項目若無採用附有拉鏈裝載一公升內的塑膠袋將無法通過安檢站。

醫藥品及特殊食物需用品,包括嬰兒配方食品:

  • 允許放入隨身手提行李
  • 可能需做額外的安全檢查
  • 攜帶處方藥品的搭機旅客需備有名字相符的身份證明文件(例如身分證、醫生證明)

免稅商店購買之物品:

  • 僅限於起飛當天於免稅商店所購得的液體、液化氣體及膠狀物品登機。
  • 這些物品必須於南非機場登機證驗證後或登機任何航班,方得以購買。
  • 這些物品需以透明、附有拉鏈的塑膠袋妥善裝載。附有日期及購買地點的銷售收據必須置入袋中。
  • 裝載這些物品的塑膠袋必須抵達最後目的地才可以打開。
  • 在南非機場轉機的乘客被忠告不得從不屬於南非的機場購買液體或膠狀物品、免稅商品或其他項目。購買類似貨品可能於安檢站被沒收。
  • 對於前往澳洲及美國的旅客,在購買之前,建議與免稅商店人員洽詢。

對於最新資訊,請與當地南非機場或國家相關部門聯絡。

欲知更多相關限制的資料,請按此



從泰國起飛的航班(從2007年6月01日開始)
2007年6月01日開始泰國對於手提行李所攜帶的液體、液化氣體及膠狀物品將實施限制規則。依據國際民航組織所設立的新法規而更動。這些限制將適用於從泰國起飛的旅客,並且包括轉機及過境之旅客。

特殊規定:
  • 液體、膠狀物品及液化氣體,如果以容器裝妥且每樣不超過100毫升,是允許放入隨身手提行李當中。裝載前述之物品的容器,即使是部份容量,也不得超過100毫升。
  • 這些容器需以透明、附有拉鏈的塑膠袋妥善裝載。塑膠袋的數量不可超過一升。
  • 每位乘客只允許攜帶一個類此的塑膠袋。
  • 於檢查行李站,這些塑膠袋必須與隨身手提行李分開並且出示給安檢人員以進行個別的X光檢查。

醫藥品及特殊食物需用品,包括嬰兒配方食品:

  • 允許放入隨身手提行李
  • 於檢查行李站,必須與隨身手提行李分開並且向安檢人員申報。這些項目可能需做安全檢查
  • 攜帶處方藥品的搭機旅客需備有名字相符的身份證明文件(例如身分證、醫生證明)

免稅商店購買之物品:

  • 通過最後安檢後,可以攜帶在泰國機場內免稅商店所購得的液體、液化氣體及膠狀物品登機。
  • 然而,這些免稅商店所購得物品需以透明、附有拉鏈的塑膠袋妥善裝載。附有日期及購買地點的銷售收據必須置入袋中。針對轉機航班,機艙內購買的物品必須以裝封完整的塑膠袋包裝。
  • 對於前往澳洲及美國的旅客,在購買之前,建議與免稅商店人員洽詢。
  • 在泰國境內各點旅遊的乘客,可以攜帶至多1公升的液體、膠狀物品及液化氣體登機。超過1公升的容量,需以拖運行李方式登機。安檢前所購買的含酒精飲料必須以拖運行李方式辦理。


從馬來西亞起飛的航班(從2007年5月21日開始)
2007年5月21日開始馬來西亞對於手提行李所攜帶的液體、液化氣體及膠狀物品將實施限制規則。依據國際民航組織所設立的新法規而更動。這些限制將適用於從馬來西亞起飛的旅客,並且包括轉機及過境之旅客。

特殊規定:
  • 液體、膠狀物品及液化氣體,如果以容器裝妥且每樣不超過100毫升,是允許放入隨身手提行李當中。
  • 這些容器需以透明、附有拉鏈的塑膠袋妥善裝載。塑膠袋的數量不可超過一升。
  • 每位乘客只允許攜帶一個類此的塑膠袋。
  • 於檢查行李站,這些塑膠袋必須與隨身手提行李分開並且出示給安檢人員以進行個別的X光檢查。

醫藥品及特殊食物需用品,包括嬰兒配方食品:

  • 允許放入隨身手提行李
  • 於檢查行李站,必須與隨身手提行李分開並且向安檢人員申報。這些項目可能需做安全檢查
  • 攜帶處方藥品的搭機旅客需備有名字相符的身份證明文件(例如身分證、醫生證明)

免稅商店購買之物品:

  • 通過最後安檢後,可以攜帶在馬來西亞機場內免稅商店所購得的液體、液化氣體及膠狀物品登機。
  • 然而,這些免稅商店所購得物品需以透明、附有拉鏈的塑膠袋妥善裝載。附有日期及購買地點的銷售收據必須置入袋中。
  • 對於前往澳洲及美國的旅客,在購買之前,建議與免稅商店人員洽詢。
  • 在馬來西亞境內各點旅遊的乘客,可以攜帶至多1公升的液體、膠狀物品及液化氣體登機。超過1公升的容量,需以拖運行李方式登機。安檢前所購買的含酒精飲料必須以拖運行李方式辦理。


從新加坡起飛的航班(從2007年5月08日開始)
2007年5月8日開始新加坡對於手提行李所攜帶的液體、液化氣體及膠狀物品將實施限制規則。依據國際民航組織所設立的新法規而更動。這些限制將適用於從新加坡起飛的旅客,並且包括轉機及過境之旅客。

特殊規定:
  • 液體、膠狀物品及液化氣體,如果以容器裝妥且每樣不超過100毫升,是允許放入隨身手提行李當中。
  • 這些容器需以透明、附有拉鏈的塑膠袋妥善裝載。塑膠袋的數量不可超過一升。
  • 每位乘客只允許攜帶一個類此的塑膠袋。
  • 於檢查行李站,這些塑膠袋必須與隨身手提行李分開並且出示給安檢人員以進行個別的X光檢查。

醫藥品及特殊食物需用品,包括嬰兒配方食品:

  • 允許放入隨身手提行李
  • 於檢查行李站,必須與隨身手提行李分開並且向安檢人員申報。這些項目可能需做安全檢查
  • 攜帶處方藥品的搭機旅客需備有名字相符的身份證明文件(例如身分證、醫生證明)

免稅商店購買之物品:

  • 通過最後安檢後,可以攜帶在樟宜機場內免稅商店所購得的液體、液化氣體及膠狀物品登機。
  • 這些免稅商店所購得物品需以透明、附有拉鏈的塑膠袋妥善裝載。附有日期及購買地點的銷售收據必須置入袋中。
  • 對於轉機及過境之旅客攜帶由前段航線所購得的免稅商品,需以透明、附有拉鏈的塑膠袋妥善裝載並且將附有日期及購買地點的銷售收據置入袋中,方可攜帶登機。
  • 對於從新加坡前往澳洲及美國的旅客,旅客可以攜帶由免稅商店所購得的商品進入澳洲或由免稅商店的店員將商品以附有拉鏈的塑膠袋妥善裝載遞送至安全候機區。
  • 經由新加坡轉機進入澳洲的旅客不可攜帶由前段航線所購得的免稅商品。
  • 由於液體、液化氣體及膠狀物品的攜帶限制而無法允許通過安檢區的商品項目,將於入口處沒收。

欲知更多新加坡的限制規定,請按此



從中國起飛的航班(從2007年5月01日開始)
2007年5月1日開始中國對於手提行李所攜帶的液體、液化氣體及膠狀物品將實施限制規則。依據國際民航組織所設立的新法規而更動。這些限制將適用於從中國起飛的旅客,並且包括轉機及過境之旅客。

特殊規定:
  • 液體、膠狀物品及液化氣體,如果以容器裝妥且每樣不超過100毫升,是允許放入隨身手提行李當中。
  • 這些容器需以透明、附有拉鏈的塑膠袋妥善裝載。塑膠袋的數量不可超過一升。
  • 每位乘客只允許攜帶一個類此的塑膠袋。
  • 於檢查行李站,這些塑膠袋必須與隨身手提行李分開並且出示給安檢人員以進行個別的X光檢查。

醫藥品及特殊食物需用品,包括嬰兒配方食品:

  • 允許放入隨身手提行李
  • 於檢查行李站,必須與隨身手提行李分開並且向安檢人員申報。這些項目可能需做安全檢查
  • 攜帶處方藥品的搭機旅客需備有名字相符的身份證明文件(例如身分證、醫生證明)

免稅商店購買之物品:

  • 在中國所有國際機場內,通過最後安檢後,可以攜帶免稅商店所購得的液體、液化氣體及膠狀物品登機。
  • 然而,這些免稅商店所購得物品需以透明、附有拉鏈的塑膠袋妥善裝載。附有日期及購買地點的銷售收據必須置入袋中。
  • 對於前往澳洲及美國的旅客,在購買之前,建議與免稅商店人員洽詢。
  • 在中國境內各點旅遊的乘客,可以攜帶至多1公升的液體、膠狀物品及液化氣體登機。超過1公升的容量,需以拖運行李方式登機。安檢前所購買的含酒精飲料必須以拖運行李方式辦理。


從印尼起飛的航班(生效日為2007年3月31日)
根據2007年3月31日開始生效對於手提行李的新規定。相關規定涵蓋所有液體、液化氣體及膠狀物品。同時將會影響從所有印尼機場起飛的國際航班之旅客。請依據個別規定攜帶您的行李以避免不必要的問題。

特殊規定:
  • 液體、膠狀物品及液化氣體,如果以容器裝妥且每樣不超過100毫升,是允許放入隨身手提行李當中。
  • 這些容器需以透明、附有拉鏈的塑膠袋妥善裝載。塑膠袋的數量不可超過一升。
  • 每位乘客只允許攜帶一個類此的塑膠袋。
  • 於檢查行李站,這些塑膠袋必須與隨身手提行李分開並且出示給安檢人員以進行個別的X光檢查。

醫藥品及特殊食物需用品,包括嬰兒配方食品:

  • 允許放入隨身手提行李
  • 可能需進行額外的安全檢查
  • 攜帶處方藥品的搭機旅客需備有名字相符的身份證明文件(例如身分證、醫生證明)

免稅商店購買之物品:

  • 通過最後安檢後,可以攜帶在Soekarno Hatta機場內免稅商店所購得的液體、液化氣體及膠狀物品登機。
  • 然而,這些免稅商店所購得物品需以透明、附有拉鏈的塑膠袋妥善裝載。附有日期及購買地點的銷售收據必須置入袋中。
  • 對於前往澳洲及美國的旅客,在購買之前,建議與免稅商店人員洽詢。


抵達及啟程澳洲的航班(生效日為2007年3月31日)
根據2007年3月31日開始生效對於手提行李的規定。相關規定將會影響起飛及抵達澳洲的旅客。請依據個別規定攜帶您的行李以避免不必要的問題。

特殊規定:

  • 液體、膠狀物品及液化氣體,如果以容器裝妥且每樣不超過100毫升,是允許放入隨身手提行李當中。
  • 這些容器需以透明、附有拉鏈的塑膠袋妥善裝載。塑膠袋的數量不可超過一升。
  • 每位乘客只允許攜帶一個類此的塑膠袋。
  • 於檢查行李站,這些塑膠袋必須與隨身手提行李分開並且出示給安檢人員以進行個別的X光檢查。
  • 澳洲境內之國內航班不受這些限制規定。

醫藥品及特殊食物需用品,包括嬰兒配方食品:

  • 允許放入隨身手提行李,但是可攜帶的數量需由安檢人員決定
  • 必要時需作額外的安全檢查
  • 攜帶處方藥品的搭機旅客需備有名字相符的身份證明文件(例如身分證、醫生證明)

免稅商店購買之物品:

  • 由澳洲起飛的旅客,通過最後安檢後,可以攜帶從澳洲免稅商店所購得之物品登機。
  • 對於從新加坡起飛的航班,旅客可以攜帶由免稅商店所購得的商品進入澳洲或由免稅商店的店員將商品以附有拉鏈的塑膠袋妥善裝載遞送至安全候機區。
  • 經由新加坡轉機進入澳洲的旅客不可攜帶由前段航線所購得的液體、液化氣體及膠狀物品之免稅商品。這些項目在候機區將會被沒收。

注意:這些限制的計劃實施日期尚未決定,經過官方認可後可能會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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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紐西蘭起飛的航班(生效日為2007年3月31日)
根據2007年3月31日開始生效對於手提行李的規定。相關規定將會影響從紐西蘭起飛的旅客,並且包括在此國家轉機之旅客。請依據個別規定攜帶您的行李以避免不必要的問題。

特殊規定:

  • 液體、膠狀物品及液化氣體,如果以容器裝妥且每樣不超過100毫升,是允許放入隨身手提行李當中。
  • 這些容器需以透明、附有拉鏈的塑膠袋妥善裝載。塑膠袋的數量不可超過一升。
  • 每位乘客只允許攜帶一個類此的塑膠袋。
  • 於檢查行李站,這些塑膠袋必須與隨身手提行李分開並且出示給安檢人員以進行個別的X光檢查。

醫藥品及特殊食物需用品,包括嬰兒配方食品:

  • 允許放入隨身手提行李
  • 必要時需作額外的安全檢查
  • 攜帶處方藥品的搭機旅客需備有名字相符的身份證明文件(例如身分證、醫生證明)

免稅商店購買之物品:

  • 通過最後安檢後,可以攜帶在紐西蘭機場內免稅商店所購得的液體、液化氣體及膠狀物品登機。
  • 通過最後安檢後,可以攜帶在紐西蘭機場內免稅商店所購得的液體、液化氣體及膠狀物品進入澳洲 (僅適用於往返紐西蘭/澳洲的直飛航班)。
  • 經由奧克蘭或基督城轉接國際航班而抵達的旅客不可攜帶由前段航線所購得的液體、液化氣體及膠狀物品之免稅商品。這些項目在轉機安檢區將會被沒收。
  • 對於前往歐盟國或美國的旅客,在購買之前,建議與免稅商店人員洽詢。

欲知更多紐西蘭相關規定的資訊,請按此



從香港起飛的航班(生效日為2007年3月21日)
根據2007年3月21日開始生效對於手提行李的新規定。相關規定涵蓋所有液體、液化氣體及膠狀物品。同時將會影響從香港起飛的旅客,並且包括轉機及過境之旅客。請依據個別規定攜帶您的行李以避免不必要的問題。

特殊規定:
  • 液體、膠狀物品及液化氣體,如果以容器裝妥且每樣不超過100毫升,是允許放入隨身手提行李當中。
  • 這些容器需以透明、附有拉鏈的塑膠袋妥善裝載。塑膠袋的數量不可超過一升。
  • 每位乘客只允許攜帶一個類此的塑膠袋。
  • 於檢查行李站,這些塑膠袋必須與隨身手提行李分開並且出示給安檢人員以進行個別的X光檢查。

醫藥品及特殊食物需用品,包括嬰兒配方食品:

  • 允許放入隨身手提行李
  • 於檢查行李站,必須與隨身手提行李分開並且向安檢人員申報

免稅商店購買之物品:

  • 通過最後安檢後,可以攜帶在香港機場內免稅商店所購得的液體、液化氣體及膠狀物品登機。
  • 然而,這些免稅商店所購得物品需以透明、附有拉鏈的塑膠袋妥善裝載。附有日期及購買地點的銷售收據必須置入袋中。
  • 對於前往澳洲及美國的旅客,在購買之前,建議與免稅商店人員洽詢。

欲知更多相關規定的資訊,請按此



從越南起飛的航班(生效日為2007年3月01日)
根據2007年3月1日開始生效對於手提行李的新規定。相關規定涵蓋所有液體、液化氣體及膠狀物品。同時將會影響從越南起飛的旅客,包括轉機及過境之旅客。請依據個別規定攜帶您的行李以避免不必要的問題。

特殊規定:
  • 液體、膠狀物品及液化氣體,如果以容器裝妥且每樣不超過100毫升,是允許放入隨身手提行李當中。
  • 這些容器需以透明、附有拉鏈的塑膠袋妥善裝載。塑膠袋的數量不可超過一升。
  • 每位乘客只允許攜帶一個類此的塑膠袋。
  • 於檢查行李站,這些塑膠袋必須與隨身手提行李分開並且出示給安檢人員以進行個別的X光檢查。

醫藥品及特殊食物需用品,包括嬰兒配方食品:

  • 允許放入隨身手提行李
  • 於檢查行李站,必須與隨身手提行李分開並且向安檢人員申報
  • 攜帶處方藥品的搭機旅客需備有名字相符的身份證明文件(例如身分證、醫生證明)

免稅商店購買之物品:

  • 通過最後安檢後,可以攜帶在越南機場內免稅商店所購得的液體、液化氣體及膠狀物品登機。
  • 然而,這些免稅商店所購得物品需以透明、附有拉鏈的塑膠袋妥善裝載。附有日期及購買地點的銷售收據必須置入袋中。
  • 對於前往澳洲及美國的旅客,在購買之前,建議與免稅商店人員洽詢。


從韓國起飛的航班(生效日為2007年3月01日)
根據2007年3月1日開始生效對於手提行李的新規定。相關規定涵蓋所有液體、膠狀物品及液化氣體。同時將會影響從韓國起飛的旅客,並且包括轉機及過境之旅客。請依據個別規定攜帶您的行李以避免不必要的問題。

特殊規定:
  • 液體、膠狀物品及液化氣體,如果以容器裝妥且每樣不超過100毫升,是允許放入隨身手提行李當中。
  • 這些容器需以透明、附有拉鏈的塑膠袋妥善裝載。塑膠袋的數量不可超過一升。
  • 每位乘客只允許攜帶一個類此的塑膠袋。
  • 於檢查行李站,這些塑膠袋必須與隨身手提行李分開並且出示給安檢人員以進行個別的X光檢查。

醫藥品及特殊食物需用品,包括嬰兒配方食品:

  • 允許放入隨身手提行李
  • 於檢查行李站,必須與隨身手提行李分開並且向安檢人員申報
  • 攜帶處方藥品的搭機旅客需備有名字相符的身份證明文件(例如身分證、醫生證明)

免稅商店購買之物品:

  • 由韓國機場的免稅商店所購得液體、膠狀物品及液化氣體,對於這些規定是可以免除的。
  • 然而,這些免稅商店所購得物品需以透明、附有拉鏈的塑膠袋妥善裝載。附有日期及購買地點的銷售收據必須置入袋中。
  • 對於前往澳洲及美國的旅客,在購買之前,建議與免稅商店人員洽詢。

欲知更多的資訊,請按此



從台灣地區起飛的航班(生效日為2007年3月01日)
根據2007年3月1日開始生效對於手提行李的規定。相關規定涵蓋所有液體、膠狀物品及液化氣體。同時將會影響從台灣地區起飛的旅客,並且包括轉機及過境之旅客。請依據個別規定攜帶您的行李以避免不必要的問題。

特殊規定:
  • 液體、膠狀物品及液化氣體,如果以容器裝妥且每樣不超過100毫升,是允許放入隨身手提行李當中。
  • 這些容器需以透明、附有拉鏈的塑膠袋妥善裝載。塑膠袋的數量不可超過一升。
  • 每位乘客只允許攜帶一個類此的塑膠袋。
  • 這些限制同時也適用於從其他機場或您搭乘的班機上所購買的免稅商品,例如以上所述只允許攜帶一個類此的塑膠袋。
  • 於檢查行李站,這些塑膠袋必須與隨身手提行李分開並且出示給安檢人員以進行個別的X光檢查。

醫藥品及特殊食物需用品,包括嬰兒配方食品:

  • 允許放入隨身手提行李
  • 於檢查行李站,必須與隨身手提行李分開並且向安檢人員申報
  • 攜帶處方藥品的搭機旅客需備有名字相符的身份證明文件(例如身分證、醫生證明)

免稅商店購買之物品:

  • 由台灣地區機場的免稅商店(位於檢查行李站之後)所購得液體、膠狀物品及液化氣體,對於這些規定是可以免除的。
  • 然而,這些免稅商店所購得物品須附有日期及購買地點的銷售收據作為證明,並且以透明、附有拉鏈的塑膠袋妥善裝載。
  • 對於前往澳洲及美國的旅客,在購買之前,建議與免稅商店人員洽詢。


從日本起飛的航班(生效日為2007年3月01日)
根據2007年3月1日開始生效對於手提行李的規定。相關規定將會影響從日本起飛的的旅客,並且涵蓋所有液體、膠狀物品及液化氣體。請依據個別規定攜帶您的行李以避免不必要的問題。

特殊規定:
  • 液體、膠狀物品及液化氣體,如果以容器裝妥且每樣不超過100毫升,是允許放入隨身手提行李當中。
  • 這些容器需以透明、附有拉鏈的塑膠袋妥善裝載。塑膠袋的數量不可超過一升。
  • 每位乘客只允許攜帶一個類此的塑膠袋。
  • 於檢查行李站,這些塑膠袋必須與隨身手提行李分開並且出示給安檢人員以進行個別的X光檢查。

醫藥品及特殊食物需用品,包括嬰兒配方食品:

  • 允許放入隨身手提行李
  • 必要時需作額外的安全檢查
  • 攜帶處方藥品的搭機旅客需備有名字相符的身份證明文件(例如身分證、醫生證明)

免稅商店購買之物品:

  • 由日本機場的免稅商店所購得液體、膠狀物品及液化氣體,對於這些規定是可以免除的。
  • 然而,這些免稅商店所購得物品需以透明、附有拉鏈的塑膠袋妥善裝載。附有日期及購買地點的銷售收據必須置入袋中。
  • 經由日本轉機其他國際航線者,在轉機安檢區將強制沒收液體相關物品。
  • 對於前往澳洲及美國的旅客,在購買之前,建議與免稅商店人員洽詢。


從馬爾地夫起飛的航班(生效日為2007年3月01日)
根據2007年3月1日開始生效對於手提行李的規定。相關規定將會影響起飛及抵達澳洲的旅客。請依據個別規定攜帶您的行李以避免不必要的問題。

特殊規定:

  • 液體、膠狀物品及液化氣體,如果以容器裝妥且每樣不超過100毫升,是允許放入隨身手提行李當中。
  • 這些容器需以透明、附有拉鏈的塑膠袋妥善裝載。塑膠袋的數量不可超過一升。
  • 每位乘客只允許攜帶一個類此的塑膠袋。
  • 於檢查行李站,這些塑膠袋必須與隨身手提行李分開並且出示給安檢人員以進行個別的X光檢查。

醫藥品及特殊食物需用品,包括嬰兒配方食品:

  • 允許放入隨身手提行李,但是可攜帶的數量需由安檢人員決定
  • 必要時需作額外的安全檢查
  • 攜帶處方藥品的搭機旅客需備有名字相符的身份證明文件(例如身分證、醫生證明)

免稅商店購買之物品:

  • 由馬爾地夫機場的免稅商店所購得液體、膠狀物品及液化氣體,對於這些規定是可以免除的。
  • 然而,這些免稅商店所購得物品須附有日期及購買地點的銷售收據作為證明,並且以透明、附有拉鏈的塑膠袋妥善裝載。
  • 對於前往澳洲及美國的旅客,在購買之前,建議與免稅商店人員洽詢。


從加拿大及其境內起飛的航班(生效日為2006年11月26日)
根據2006年11月26日開始生效對於手提行李的規定。相關規定將會影響起飛及抵達加拿大的旅客。請依據個別規定攜帶您的行李以避免不必要的問題。

特殊規定:

  • 液體、膠狀物品及液化氣體,如果以容器裝妥且每樣不超過100毫升,是允許放入隨身手提行李當中。
  • 這些容器需以透明、附有拉鏈的塑膠袋妥善裝載。塑膠袋的數量不可超過一升。
  • 每位乘客只允許攜帶一個類此的塑膠袋。
  • 於檢查行李站,這些塑膠袋必須與隨身手提行李分開並且出示給安檢人員以進行個別的X光檢查。

醫藥品及特殊食物需用品,包括嬰兒配方食品:

  • 允許放入隨身手提行李,並且必要時需作額外的安全檢查
  • 可攜帶的數量需由安檢人員決定。乘客只能攜帶旅途中必需的藥品
  • 攜帶處方藥品的搭機旅客需備有名字相符的身份證明文件(例如身分證、醫生證明)

免稅商店購買之物品:

  • 由加拿大機場的免稅商店所購得液體、膠狀物品及液化氣體,對於這些規定是可以免除的。
  • 對於前往澳洲及美國的旅客,在購買之前,建議與免稅商店人員洽詢。

欲知更多的資訊,請按此



抵達及啟程美國的航班(生效日為2006年11月09日)
根據2006年11月09日開始生效對於手提行李的規定。相關規定將會影響起飛及抵達美國的旅客。請依據個別規定攜帶您的行李以避免不必要的問題。

特殊規定:

  • 液體、膠狀物品及液化氣體,如果以容器裝妥且每樣不超過100毫升,是允許放入隨身手提行李當中。
  • 這些容器需以透明、附有拉鏈的塑膠袋妥善裝載。塑膠袋的數量不可超過一升。
  • 每位乘客只允許攜帶一個類此的塑膠袋。
  • 於檢查行李站,這些塑膠袋必須與隨身手提行李分開並且出示給安檢人員以進行個別的X光檢查。

醫藥品及特殊食物需用品,包括嬰兒配方食品:

  • 允許放入隨身手提行李,並且必要時需作額外的安全檢查
  • 可攜帶的數量需由安檢人員決定。乘客只能攜帶旅途中必需的藥品
  • 攜帶處方藥品的搭機旅客需備有名字相符的身份證明文件(例如身分證、醫生證明)

免稅商店購買之物品:

  • 啟程美國的旅客,最後安檢後,於美國機場的免稅商店所購得的液體、膠狀物品及液化氣體,對於這些規定是可以免除的。
  • 敬告旅客僅可於前段航線購買免稅商店之液體、膠狀物品及液化氣體的商品。
  • 經由新加坡轉機進入美國的旅客不可攜帶由前段航線所購得的免稅商品。這些項目在候機區將會被沒收。
  • 對於從新加坡起飛直接飛往美國的航班,旅客可以攜帶於機上購買的液體、膠狀物品及液化氣體商品或免稅商店購買並由免稅商店的店員將商品以附有拉鏈的塑膠袋妥善裝載遞送至安全候機室。

欲知更多的資訊,請按此



從歐盟國起飛的航班(生效日為2006年11月06日)
根據2006年11月6日開始生效的規定。相關規定將會影響直接前往歐洲或於歐洲轉機的旅客。在歐洲、挪威、冰島及瑞士,不論您的航班於何時起飛或何時更改,適用的限制是相同的。請依據個別規定攜帶您的行李以避免不必要的問題。

特殊規定:

  • 液體、膠狀物品及液化氣體,如果以容器裝妥且每樣不超過100毫升,是允許放入隨身手提行李當中。
  • 這些容器需以透明、附有拉鏈的塑膠袋妥善裝載。塑膠袋的數量不可超過一升。
  • 每位乘客只允許攜帶一個類此的塑膠袋。
  • 於檢查行李站,這些塑膠袋必須與隨身手提行李分開並且出示給安檢人員以進行個別的X光檢查。

醫藥品及特殊食物需用品,包括嬰兒配方食品:

  • 允許放入隨身手提行李
  • 必要時需作額外的安全檢查
  • 攜帶處方藥品的搭機旅客需備有名字相符的身份證明文件(例如身分證、醫生證明)

免稅商店購買之物品:

  • 從2007年12月13日開始,從新加坡抵達及在歐盟國機場轉機的旅客允許攜帶於免稅商店所購買的液體物品登上其在歐盟國轉接的班機 
  • 這些物品需以透明、附有拉鏈的塑膠袋妥善裝載,並且附有日期及購買地點的銷售收據
  • 此塑膠袋必須於抵達最後目的地之後,方可解開
  • 對於前往澳洲及美國的旅客,在購買之前,建議與免稅商店人員洽詢

請與您當地歐盟國的機場或出發國家諮詢,以獲得最新訊息。

欲查詢歐洲聯盟成員的國家,請按此

欲知更多相關規定的資訊,請按此



從英國及其境內起飛的航班(生效日為2006年11月06日)
根據2006年11月6日開始生效的規定。相關規定將會影響直接前往歐洲或於歐洲轉機的旅客。在歐洲、及英國境內,不論您的航班於何時起飛或何時更改,適用的限制是相同的。請依據個別規定攜帶您的行李以避免不必要的問題。

特殊規定:

  • 液體、膠狀物品及液化氣體,如果以容器裝妥且每樣不超過100毫升,是允許放入隨身手提行李當中。
  • 這些容器需以透明、附有拉鏈的塑膠袋妥善裝載。塑膠袋的數量不可超過一升。
  • 每位乘客只允許攜帶一個類此的塑膠袋。
  • 於檢查行李站,這些塑膠袋必須與隨身手提行李分開並且出示給安檢人員以進行個別的X光檢查。

醫藥品及特殊食物需用品,包括嬰兒配方食品:

  • 允許放入隨身手提行李
  • 必要時需作額外的安全檢查
  • 攜帶處方藥品的搭機旅客需備有名字相符的身份證明文件(例如身分證、醫生證明)

免稅商店購買之物品:

  • 從2007年12月13日開始,從新加坡抵達及在歐盟國機場轉機的旅客允許攜帶於免稅商店所購買的液體物品登上其在歐盟國轉接的班機
  • 這些物品需以透明、附有拉鏈的塑膠袋妥善裝載,並且附有日期及購買地點的銷售收據
  • 此塑膠袋必須於抵達最後目的地之後,方可解開
  • 對於前往澳洲及美國的旅客,在購買之前,建議與免稅商店人員洽詢

隨身行李的規定:

從希斯羅機場出發的旅客

  • 英國機場2008年1月7日開始的新規定,搭乘經濟艙的乘客只允許攜帶一件隨身行李及一件個人物品*。
  • 搭乘商務艙及頭等艙的乘客可以攜帶兩件隨身手提行李及一件個人物品*。

隨身手提行李限制:

  • 體積:長 + 寬 + 高
    〈包括凸起的部份〉 所有可以裝載的部份不能超過 115公分 (45 英吋) 。
  • 重量:至多7公斤

個人物品項目如下列所示:

  • 女用背包、公事包、手提電腦或嬰兒用隨身包
  • 以小型肩袋或小提袋裝置的手提電腦均認定為個人物品。然而,若以大型的電腦袋及更大的提包、體積較龐大的公事包則將認定為一件隨身手提行李。

從曼徹斯特機場出發的旅客

搭乘新航班機乘客的隨身手提行李限制:

  • 經濟艙的乘客只允許攜帶一件隨身行李及一件個人物品*。
  • 商務艙及頭等艙的乘客可以攜帶兩件隨身手提行李及一件個人物品*。

隨身手提行李限制:

  • 體積:長 + 寬 + 高
    〈包括凸起的部份〉 所有可以裝載的部份不能超過 115公分 (45 英吋) 。
  • 重量:至多7公斤

個人物品項目如下列所示:

  • 女士用的手提袋
  • 大衣外套
  • 雨傘或走路用之手杖
  • 手提式個人電腦 (僅限以小型肩袋或小提袋裝置)
  • 小型照相機
  • 機艙內用於閱讀等之文具資料
  • 機艙內嬰兒必需食品及嬰兒的攜帶式搖籃
  • 可完全折疊式的輪椅以及/或一對T字杖(拐杖)以及/或搭機旅客需依賴行走而使用的其他人工彌補物,如義肢、義腿。
  • 供嬰兒登機使用的手推車

     (輪椅和嬰兒使用的手推車,如以托運行李裝載,將於登機門向地勤人員取回)


從挪威起飛的航班(生效日為2006年11月06日)
根據2006年11月6日開始生效的規定。相關規定將會影響直接前往挪威或於挪威轉機的旅客。請依據個別規定攜帶您的行李以避免不必要的問題。

特殊規定:

  • 液體、膠狀物品及液化氣體,如果以容器裝妥且每樣不超過100毫升,是允許放入隨身手提行李當中。
  • 這些容器需以透明、附有拉鏈的塑膠袋妥善裝載。塑膠袋的數量不可超過一升。
  • 每位乘客只允許攜帶一個類此的塑膠袋。
  • 於檢查行李站,這些塑膠袋必須與隨身手提行李分開並且出示給安檢人員以進行個別的X光檢查。

醫藥品及特殊食物需用品,包括嬰兒配方食品:

  • 允許放入隨身手提行李
  • 必要時需作額外的安全檢查
  • 攜帶處方藥品的搭機旅客需備有名字相符的身份證明文件(例如身分證、醫生證明)

免稅商店購買之物品:

  • 只允許搭乘航班當天於免稅商店所購買的物品攜帶登機
  • 這些物品必須在歐盟國機場檢查登機證或於歐盟航空公司登機之後得以購買
  • 這些物品需以透明、附有拉鏈的塑膠袋妥善裝載,並且附有日期及購買地點的銷售收據
  • 此塑膠袋必須於抵達最後目的地之後,方可解開
  • 通告旅客從非挪威出發而在挪威機場轉機,是不可購買液狀或膠狀、免稅商店及其它類似物品。類此物品在安檢處可能會被沒收
  • 對於前往澳洲及美國的旅客,在購買之前,建議與免稅商店人員洽詢


從瑞士起飛的航班(生效日為2006年11月06日)
根據2006年11月6日開始生效的規定。相關規定將會影響直接前往瑞士或於瑞士轉機的旅客。請依據個別規定攜帶您的行李以避免不必要的問題。

特殊規定:

  • 液體、膠狀物品及液化氣體,如果以容器裝妥且每樣不超過100毫升,是允許放入隨身手提行李當中。
  • 這些容器需以透明、附有拉鏈的塑膠袋妥善裝載。塑膠袋的數量不可超過一升。
  • 每位乘客只允許攜帶一個類此的塑膠袋。
  • 於檢查行李站,這些塑膠袋必須與隨身手提行李分開並且出示給安檢人員以進行個別的X光檢查。

醫藥品及特殊食物需用品,包括嬰兒配方食品:

  • 允許放入隨身手提行李
  • 必要時需作額外的安全檢查
  • 攜帶處方藥品的搭機旅客需備有名字相符的身份證明文件(例如身分證、醫生證明)

免稅商店購買之物品:

  • 只允許搭乘航班當天於免稅商店所購買的物品攜帶登機
  • 這些物品必須在歐盟國機場檢查登機證或於歐盟航空公司登機之後得以購買
  • 這些物品需以透明、附有拉鏈的塑膠袋妥善裝載,並且附有日期及購買地點的銷售收據
  • 此塑膠袋必須於抵達最後目的地之後,方可解開
  • 通告旅客從非瑞士出發而在瑞士機場轉機,是不可購買液狀或膠狀、免稅商店及其它類似物品。類此物品在安檢處可能會被沒收
  • 對於前往澳洲及美國的旅客,在購買之前,建議與免稅商店人員洽詢


從冰島起飛的航班(生效日為2006年11月06日)
根據2006年11月6日開始生效的規定。相關規定將會影響直接前往冰島或於冰島轉機的旅客。請依據個別規定攜帶您的行李以避免不必要的問題。

特殊規定:

  • 液體、膠狀物品及液化氣體,如果以容器裝妥且每樣不超過100毫升,是允許放入隨身手提行李當中。
  • 這些容器需以透明、附有拉鏈的塑膠袋妥善裝載。塑膠袋的數量不可超過一升。
  • 每位乘客只允許攜帶一個類此的塑膠袋。
  • 於檢查行李站,這些塑膠袋必須與隨身手提行李分開並且出示給安檢人員以進行個別的X光檢查。

醫藥品及特殊食物需用品,包括嬰兒配方食品:

  • 允許放入隨身手提行李
  • 必要時需作額外的安全檢查
  • 攜帶處方藥品的搭機旅客需備有名字相符的身份證明文件(例如身分證、醫生證明)

免稅商店購買之物品:

  • 只允許搭乘航班當天於免稅商店所購買的物品攜帶登機
  • 這些物品必須在歐盟國機場檢查登機證或於歐盟航空公司登機之後得以購買
  • 這些物品需以透明、附有拉鏈的塑膠袋妥善裝載,並且附有日期及購買地點的銷售收據
  • 此塑膠袋必須於抵達最後目的地之後,方可解開
  • 通告旅客從非冰島出發而在冰島機場轉機,是不可購買液狀或膠狀、免稅商店及其它類似物品。類此物品在安檢處可能會被沒收
  • 對於前往澳洲及美國的旅客,在購買之前,建議與免稅商店人員洽詢


從印度及其境內起飛的航班(生效日為2006年9月29日)
根據2006年9月29日開始生效對於手提行李的新規定。相關規定涵蓋所有液體、液化氣體及膠狀物品。同時將會影響從印度起飛的旅客,包括轉機及過境之旅客。請依據個別規定攜帶您的行李以避免不必要的問題。

特殊規定:
  • 液體、膠狀物品及液化氣體,如果以容器裝妥且每樣不超過100毫升,是允許放入隨身手提行李當中。
  • 這些容器需以透明、附有拉鏈的塑膠袋妥善裝載。塑膠袋的數量不可超過一升。
  • 每位乘客只允許攜帶一個類此的塑膠袋。
  • 於檢查行李站,這些塑膠袋必須與隨身手提行李分開並且出示給安檢人員以進行個別的X光檢查。

醫藥品及特殊食物需用品,包括嬰兒配方食品:

  • 允許放入隨身手提行李
  • 於檢查行李站,必須與隨身手提行李分開並且向安檢人員申報
  • 攜帶處方藥品的搭機旅客需備有名字相符的身份證明文件(例如身分證、醫生證明)

免稅商店購買之物品:

  • 通過最後安檢後,可以攜帶在印度機場內免稅商店所購得的液體、液化氣體及膠狀物品登機。而這些物品須在登機時由免稅商店店員在登機門交給乘客。
  • 然而,這些免稅商店所購得物品需以透明、附有拉鏈的塑膠袋妥善裝載。附有日期及購買地點的銷售收據必須置入袋中。
  • 對於在印度轉機的旅客,不可攜帶於機艙內或印度之外所購得的液體、液化氣體及膠狀物品之免稅商品。
  • 對於前往澳洲及美國的旅客,在購買之前,建議與免稅商店人員洽詢。


從巴基斯坦起飛的航班(生效日為2006年9月01日)
相關規定涵蓋所有液體、液化氣體及膠狀物品。同時將會影響從巴基斯坦起飛的旅客,包括轉機及過境之旅客。請依據個別規定攜帶您的行李以避免不必要的問題。

特殊規定:
  • 液體、膠狀物品及液化氣體,如果以容器裝妥且每樣不超過100毫升,是允許放入隨身手提行李當中。
  • 這些容器需以透明、附有拉鏈的塑膠袋妥善裝載。塑膠袋的數量不可超過一升。
  • 每位乘客只允許攜帶一個類此的塑膠袋。
  • 於檢查行李站,這些塑膠袋必須與隨身手提行李分開並且出示給安檢人員以進行個別的X光檢查。

醫藥品及特殊食物需用品,包括嬰兒配方食品:

  • 允許放入隨身手提行李
  • 於檢查行李站,必須與隨身手提行李分開並且向安檢人員申報
  • 攜帶處方藥品的搭機旅客需備有名字相符的身份證明文件(例如身分證、醫生證明)

免稅商店購買之物品:

  • 這些免稅商店所購得物品需以透明、附有拉鏈的塑膠袋妥善裝載。
  • 附有日期及購買地點的銷售收據必須置入袋中。
  • 這些置於袋中的液體、液化氣體及膠狀物品,直到航班抵達旅客的目的地,方可打開或損壞。
  • 對於前往澳洲及美國的旅客,在購買之前,建議與免稅商店人員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