託運行李超重費

 
任何超過您免費行李限額的託運行李〈包括件數與重量〉,將被收取行李超重費。

區域分類法
件數分類法


區域分類法
行李超重費將採區域分類法收取,以旅客出發及所抵達目的地之區域為基準:

區域 1: 汶萊、印尼、新加坡、泰國、馬來西亞、菲律賓、越南
區域 2: 台灣、香港、中國大陸、馬爾地夫、巴基斯坦、印度、孟加拉及斯里蘭卡
區域 3: 澳洲、紐西蘭、日本、韓國、阿拉伯聯合大公國、沙烏地阿拉伯、埃及 
區域 4: 南非、法國、德國、荷蘭、西班牙、義大利、希臘、土耳其、英國、瑞士、丹麥、蘇俄  

區域分類法

出發 / 抵達

區域 1 

區域 2

區域 3

區域 4 

  區域 1  

8

12

22

50

區域 2

12

15

30

55

區域 3

22

30

40

60

區域 4 

50

55

60

60

* 以上費率皆為每公斤超重行李所收取的美金(USD)之費用

這項政策適用所有班機,以及首段由新航飛行的聯航行程,但並不包括美國地區及加拿大的班機。此措施並不適用於往返杜拜-莫斯科及杜拜-伊斯坦堡的航線,在這兩條航線上,每公斤超重行李將收取美金22元的超重費。


件數分類法
進出美國與加拿大的航班, 行李超重費將與以往相同、以件數來計算。 欲知更多關於美國地區及加拿大的行李超重費標準的資訊,請按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