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航空公司

Expectant women

懷孕婦女

在您預訂機位時,很重要的是要將您的旅遊計畫通知您的婦科醫生,並取得您所需之醫療指示。


若您希望在懷孕期間搭機,需遵守下列規定。


期間 (依據預產期計算) 限制
28 週及之前 不需提供醫療證明。然而,若回程航班預計於 懷孕28 週之後出發,您將需提示您的醫療證明.
無併發症之單胎懷孕:
29 至 36 週

無併發症之多胎懷孕:
29 至 32 週
提供載明下列資訊之醫療證明:
  • 適合搭機旅行
  • 懷孕週數
  • 預產期

上述證明需於懷孕滿28週且出發日期之十天內開立

若經要求,需於報到劃位時提供此證明書。
無併發症之單胎懷孕:
36 週以上

無併發症之多胎懷孕:
32 週以上
不允許搭機旅行

詳細資訊,請聯繫您所在地的新航辦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