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规定
某些国家/地区可能会要求提供有效的接种和/或疫苗证书,您可从本国的当地卫生部门获取。
注射器和注射针
您需要提供注册医师开具的处方或证明方可携带注射器和/或注射针登机。请不要将使用过的无保护帽的注射器或针头留于座位口袋中。我们的机舱乘务员将很乐意帮助您安全处置这些注射器和/或针头。
药物
若您有身体疾病,请咨询医生自己是否适合旅行。若患有某些疾病,您可能需要在乘坐我们的航班之前办理体检合格证 。
建议您在旅行途中携带足量的药物并将其放在手提行李中(不要托运)。您还应让医生提供一封说明您的健康状况和药物的信件。
体检合格证
我们将竭尽所能让您每次都享受安全舒适的旅行。因此,若在机上需要特别照顾或使用医疗设备(例如,担架或补充氧气瓶),或者怀疑乘客是否适合旅行,则需要让医生为您出具一份体检合格证。此外有可能还需要接受其他医疗检查,具体视情况而定。
请填写下表并将其发送电子邮件给新加坡航空公司 。您也可向我们的办事处和指定旅行社索取。
请至少提前 5 个工作日告知我们您的旅行计划,以便有足够的时间来处理您的体检合格证。
新加坡航空医学信息表 (MEDIF)健康问题
一般而言,健康问题不会妨碍您的乘坐飞机。但是,由于机舱压力相当于 5000 至 7000 英尺高度的大气压,因此某些健康问题可能需要特殊的预防措施。
个人医疗设备
若在机上需要使用电动和电子医疗设备,则必须事先获得我们的许可。这是为了确保此类设备不会干扰飞机的导航和通讯系统。若您的医疗设备造成干扰,我们的机舱乘务员会要求您将其关闭。
您须自行操作携带的医疗设备,而无需机舱乘务员的协助。若要携带电气或电子医疗设备出行,请与新加坡航空公司联系,以便做出必要的安排。
自供电医疗设备均不得携带上飞机,但以下设备除外:
- 便携式助听器
- 心脏起搏器
- 喷雾器
- 持续正压通气呼吸机 (CPAP)
- FAA 批准的便携式制氧机 (POC)
上述设备无需批准即可在机上使用。但我们可能无法在所有航班上提供机上电源。建议您使用胶体或干电池供电,且供电时间必须能达到飞行时间的 150%。例如,如果飞行时间为 10 小时,则要准备能够满足 15 小时供电的电池。
鉴于飞行安全要求,无法提供紧急出口排的座位。
POC 设备和 CPAP 机器
只要是FAA准许的便携式制氧机 (POC) 设备,均可携带登机并使用。
若需使用,所有POC设备必须安置于您前方的座椅下。由AirSep公司制造的保健款/自由款设备除外。由于其体积轻巧,也可安置于您的座椅下或由您手持。
所有持续正压通气呼吸机 (CPAP)都能在我们的航班上使用。
飞行期间若需使用,必须将设备放在您前方的座椅下。若设备无法放入座椅下方,则飞行期间可能无法使用,但您仍可携带其登机并放在机上的存放区内。
如果设备需使用锂电池,请参考携带锂电池的相关规定。
我们可能无法在所有航班上为您提供机上电源,因此您的 POC 设备或 CPAP 机必须使用胶体或干电池供电,且电池的供电时间必须能达到飞行时间的 150%。例如,如果飞行时间为 10 小时,则要准备能够满足 15 小时供电的电池。
要了解您的飞行时间并进行必要的安排,请至少在航班起飞前 48 小时与 新加坡航空公司 联系。您还必须提供医生出具的诊断书,以证明您适合出行。
此外,请务必至少提前 2 至 3 小时办理航班登机手续。
您无法选择第一排座位及紧急出口一排的座位。
机上担架服务
只有指定机型的经济舱才提供担架服务(收费)。在飞行中必须保持平躺姿势的乘客可申请该服务,其间须由合格人员全程陪护。
若有需要,还可提供补充氧气。
为做出必要的安排,请尽可能在航班起飞前至少 5 个工作日与新加坡航空公司联系。须提供医生出具的医学诊断书,以证明您适合出行。
此外,请务必至少提前 2 至 3 小时办理值机手续。
请注意,如果您的行程中含有酷航航班,酷航航班不提供担架服务(往返吉达的航班除外)。
机上补充氧气
机上可提供补充氧气装置 (SOK),但须受出发地和目的地国家/地区法规的约束。
可能需要占用乘客座位旁的其他一个甚至多个座位来固定氧气瓶,而这些座位都将收费。根据氧气流量和飞行时间,乘客在机上可能需要不止一个氧气瓶*。
为做出必要的安排,请尽量在航班起飞前至少 5 个工作日与新加坡航空公司。须提供医生出具的医学诊断书,以证明您适合出行并且在飞行中不需要特殊的医疗协助。
此外,请务必至少提前 2 至 3 小时办理登机手续。
无法选择紧急出口一排的座位
* 出于安全考虑,机上不得携带和使用乘客自己的氧气瓶以及补充氧气装置的面罩。
美国关于无行动能力者反歧视医疗法规
这些法规仅适用于从美国起飞或者抵达美国的航班。这些航班将遵守美国交通部 14 CFR 第 382 部分:“在航空旅行方面的反残障歧视条款:最终规定”。
您可通过以下任何方式从美国交通部获取美国交通部第 382 部分最终规定的副本:
- 残疾航空旅客可拨打免费热线电话 1-800-778-4838(语音)或 1-800-455-9880(文本电话)
- 致电航空消费者保护处 202-366-2220(语音)或 202-366-0511(文本电话)
- 写信给航空消费者保护处,地址:Air Consumer Protection Division, C-75, US Department of Transportation, 1200 New Jersey Ave., SE., West Building, Room W96-432, Washington, DC 20590
- 访问航空消费者保护处网站